毛峰茶大全网

浙江疫情新增病例报告

发表时间: 2021-12-13 18:05

浙江疫情新增病例报告

12月12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01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1例(上海5例,广东5例,广西4例,北京2例,云南2例,吉林1例,江苏1例,浙江1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在浙江);

本土病例80例:

浙江74例,其中绍兴市55例、宁波市14例、杭州市5例;

内蒙古5例,均在呼伦贝尔市;

陕西1例,在西安市,

含25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浙江)。

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43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814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减少1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505例(其中重症病例4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累计确诊病例10478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9973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12月12日21时

绍兴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07例

12月12日,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邵国利介绍绍兴市疫情情况及防控工作:

截至12日21时,全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07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其中上虞区确诊病例105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越城区确诊病例2例,目前108例病例均在市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相关涉疫场所均已按规定,严格开展分类管控和环境消杀等工作。108例病例均为密接排查和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

绍兴公布14例病例活动轨迹

据浙江发布官方公众号,现将病例48至61在室内公共场所行动轨迹公布如下,若与下列病例有时空交集,请主动向社区报告:

向下滑动查看

上虞新大通超市发现多例阳性

多名为菜摊摊主

公告

上虞区新大通超市(上虞开发区舜杰路279号)所涉疫情严重,目前已初步发现有多例检测阳性人员,请12月2日至9日进出新大通超市的市民,尽快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措施。

绍兴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2日

宁波通报镇海疫情特点等情况

公布7例病例活动轨迹

12月12日,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疫情防控办常务副主任王仁元通报镇海区疫情最新相关情况:

自12月6日以来,宁波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44例,之前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均已转为确诊病例,目前都在定点医院开展隔离治疗,相关涉疫场所均已按疫情防控规定,严格开展分类管控和环境消杀等工作。

这次镇海疫情,从目前看,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

场所聚集性特征明显

目前报告的44例确诊病例,居住地全部集中在镇海区蛟川街道管控区内,其中临江小区15例、五里牌村11例、风景九园7例、虹桥四方工地集中居住点6例、虹桥小区3例、沿江村和壹品君园各1例,到目前为止,蛟川街道管控区以外没有发现阳性感染者,说明宁波的管控是精准有效的,疫情没有发生外溢情况。

传播链条比较清晰

首发病例首先在家庭内传播,由家庭成员传给同事,再由其同事通过镇海区生命阳光艾灸养护中心造成多人感染,目前通过这个中心直接暴露感染的有13人,然后由该中心的感染者再在家庭内、社区内引起续发感染,疫情在镇海本地传播的路径清晰,均属同一传播链,所有感染者的活动轨迹较明确。

病毒来源清晰

昨天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通报,经过国家卫健委病毒学研判结果确定,近期浙江本土病例(包括宁波)与上海、江苏两地疫情病例的病毒基因组序列高度同源,为同一起关联疫情。经过宁波市疾控中心病例标本三代测序,结果为德尔塔变异株(AY.4进化分支)华沙株。

12月11日,对镇海区蛟川街道封控区、管控区重点人员开展第4轮核酸检测,共采样25289人份,检出阳性感染者3例。从今天上午起,启动镇海区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截至今天晚上8时,共采样569980人份,已出报告515067人份,均为阴性。

截至12日15时,全市累计排查涉镇海疫情密接人员3141人,次密接人员5225人,一般接触者104654人,均按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密接人员全部在集中隔离点隔离。

另外,

宁波市公布了

7例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

向下滑动查看

据悉,在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下,2021年12月12日,宁波市镇海区对全区域开展第三轮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共检测574181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杭州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12月13日截至9时,杭州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2月7日以来,杭州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8例。

人员情况和活动轨迹如下:

确诊病例王某某,女,38岁,现住址:上城区望江街道清江路清泰南苑2幢,工作单位:东古(浙江)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为7日报告的确诊病例闫某某同办公室同事,12月2-5日与其无接触。

12月6日:与闫某某同办公室上班,12:20左右到宋姐之望江面馆就餐,18时许步行至瑜悦伽园瑜伽馆(望江街道之江路945号)上课1小时左右,后电瓶车回家。

12月7日:未外出,后集中隔离。

与上述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社区报告,主动检测核酸。

希望此轮疫情早日结束!

综合人民网、浙江发布、绍兴发布、宁波发布、上虞发布等

来源: 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