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完善全旗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有效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结合辖区道路通行实际,在天山城区新增“禁行路段”,以下路段禁止不符合要求的电动三、四轮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
乌力吉沐沦大街与宝山路交叉路口至宝山路与国道303线交叉路口
二、具体要求
禁行路段禁止电动三轮车(不包括已上黄牌、蓝牌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动四轮车通行。(环卫车、货运车22时至次日7时可通行)
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阿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10日
来源:阿旗融媒发布
编辑:马雪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