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10-04 06:34
辛集发布
辛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研判,决定自2022年10月4日0时起,将辛集市亨盛小区南区东院2号楼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辛集全域所有中高风险区均已解除。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