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3-03-27 22:28
关于调整防城港市城区限行规定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净化市区交通环境,改善空气质量,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结合城区路网建设实际,经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决定对防城港市城区部分道路限行规定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限行路段
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从防城港高速公路出口行驶至玉罗岭立交桥禁止右转,不得进入江山大道)。
二、限行对象和措施
(一)新能源号牌货运车辆和总质量4.5吨以下的轻型载货汽车(不含危险货物运输车)不限行。
(二)总质量4.5吨(含)以上货车(不含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每日6时至22时禁止通行限行路段。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如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建筑材料运输车等)以及拖拉机需凭通行证方可在限行道路通行。
因生产、经营、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在限行时间通行限行道路的限行车辆,需凭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监督等相关职能部核发的通行证方可进入,并严格按照规定线路、时间行驶,同时严格遵守装载规定,车厢要密闭遮盖、不超限超载、不遗洒和飘散载运物。
三、限行车辆入城行驶线路调整
(一)第一阶段限行车辆通行线路调整(2023年1月~东湾大道延长线通车前):
1.企沙(光坡)至防城方向:沙企大道—玉罗岭立交桥(右转)—北部湾大道(北段)—文昌大道—环城公路。
2.防城方向至企沙(光坡):环城公路—文昌大道—玉石滩大道(右转下立交桥匝道,匝道限行六轴以上车辆)—沙企大道。
3.港口至防城方向:东湾大道—沙企大道—玉罗岭立交桥(右转)—北部湾大道(北段)—文昌大道—环城公路。
4.防城至港口方向:环城公路—文昌大道—玉石滩大道(右转下立交桥匝道,匝道限行六轴以上车辆)—沙企大道—东湾大道。
5.防城港高速公路出口至防城方向:高速公路出口红绿灯—文昌大道(西段)—环城路—防城。
6.防城港高速公路出口至港口方向:高速公路出口红绿灯—文昌大道—玉石滩大道(右转下立交桥匝道,匝道限行六轴以上车辆)—沙企大道—东湾大道。
7.东兴至防城方向:国门大道—防江一级路—文昌大道—环城公路。
8.东兴至市区港口方向:国门大道—防江一级路—文昌大道—玉石滩大道(右转下立交桥匝道,匝道限行六轴以上车辆)—沙企大道—东湾大道。
9.江山至防城方向:江山—国门大道—防江一级路—文昌桥—文昌大道—环城公路。
10.江山至港口方向:江山—国门大道—防江一级路—文昌桥—文昌大道—玉石滩大道(右转下立交桥匝道,匝道限行六轴以上车辆)—沙企大道—东湾大道。
(二)第二阶段限行车辆通行线路调整(东湾大道延长线通车后):
1.企沙(光坡)至防城方向:沙企大道—东湾大道延长线—文昌大道—环城公路。
2.防城方向至企沙(光坡):环城公路—文昌大道—东湾大道延长线—沙企大道。
3.港口至防城方向:东湾大道—东湾大道延长线—文昌大道—环城公路。
4.防城至港口方向:环城公路—文昌大道—东湾大道延长线—东湾大道。
5.防城港高速公路出口至防城方向:高速公路出口红绿灯—文昌大道(西段)—环城路—防城。
6.防城港高速公路出口至港口方向:高速公路出口红绿灯—文昌大道—东湾大道延长线—东湾大道。
7.东兴至防城方向:国门大道—防江一级路—文昌大道—环城公路。
8.东兴至市区港口方向:国门大道—防江一级路—文昌大道—东湾大道延长线—东湾大道。
9.江山至防城方向:江山—防江一级路—文昌桥—文昌大道—环城公路。
10.江山至港口方向:江山—防江一级路—文昌桥—文昌大道—东湾大道延长线—东湾大道。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驶入城市限行道路的限行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原限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办理通行证咨询电话:港口交警大队2862100。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3月24日
防城港公安交警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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