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03-25 19:28
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严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市区轻型自卸货车道路通行管理相关措施公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车辆类型
轻型自卸货车
二、限制通行道路及时间
1、市区限行范围:东至姚店大桥,南至南高速路口,西至枣园高速出口和张坪路口,北至西过境、北过境连接线路口、新区至核桃树塔路口所围成的市区范围。
2、运输作业时间为每晚22:00至次日6:00,其余时间除抢险、抢修和应急救援外,市区内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三、通行管理规定
1、轻型自卸式货车在进入城市道路和普通公路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2、轻型自卸式货车严禁非法改装,私自加高车厢挡板;上路行驶时装载物不得超出车厢栏板高度;车厢用帆布密封盖严,严禁遗撒、飘散载运物;车身清洁,号牌、反光标示清晰,靠右侧车道行驶。
3、轻型自卸货车进入市区限行范围内行驶的,应当持机动车所有人相关证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申办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交强险及商业险)复印件、承运合同或建筑单位介绍信在各直属大队申请后,由各直属大队统一前往公路巡逻大队办理《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并按通行证上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此公告从2022年4月5日起实施。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