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04-09 00:11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积极回应群众“急难盼愁”问题,不断规范货车在城市道路的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进一步将轻型自卸货车限行措施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
货车禁限行“一类区域”:南至南桥,北至兰家坪大桥、石佛沟大桥,东至东关大街(广电中心十字),新区中环大道与北京路以内区域。
二、限行时间、措施
(一)轻型自卸货车于早07:00至晚20:00限行区域为货车禁限行“一类区域”(杨家岭桥东至文化沟以北区域除外)及双拥大道广电中心至延安小学路段、杜家沟连接线路段、尹家沟连接线路段和东十里铺连接线路段。除货车禁限行“一类区域”(杨家岭桥东至文化沟以北区域除外)及双拥大道广电中心至延安小学路段、七里铺大街路段、杜家沟连接线路段、尹家沟连接线路段和东十里铺连接线路段以外的货车限行区域,通行时间为09:00至17:00,晚20:00时至早07:00。
(二)除上述禁限行区域外,其余路段通行不受限制。
三、通行证(码)申领方式
确需进入禁限行区域的轻型自卸货车,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功能线上申领通行码。
申领材料有: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符合确需进入条件的相关资料(企业还需提交统一信用代码证、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法律责任
广大交通参与者应当自觉遵守车辆限行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100元,驾驶证扣除1分进行处罚。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此前发布的《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区轻型自卸货车通行管理公告》(2022年3月26日)同时作废。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8日